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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关联知识 访问量:3636
【案例】
赵某、张某和商涛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都外出打工,各自都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赵某想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创业,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2003年,他从单位辞职回家乡创业,自己办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工艺品,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他自己筹资30万元,其余20万元向两个同学张某和商某各借了10万元。接着赵某又请张某和商某帮忙,请他们两人注册成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2005年《公司法》修订以前,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