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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社会保险 访问量:887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会因为职工工作调动而变化账户。当职工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在不同城市或地区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涉及的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而非个人账户本身的变更。
具体来说,当职工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时,按照现行规定,他们应当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1、获取参保缴费凭证:在原参保地,职工需提供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编号,到当地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份凭证记录了职工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包括个人账户的积累金额等信息。
2、申请转移接续:职工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开始缴费后,由本人或新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以及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两地社保机构对接: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将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对接,通过内部系统或指定渠道完成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手续。这一过程中,个人账户的本金、利息及其对应的权益保持不变,只是从原参保地的社保体系转移到了新参保地的社保体系中继续管理。
4、账户合并与延续:转移成功后,职工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会合并到新参保地的个人账户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也累计增加,确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职工因工作调动改变了参保地点,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不会发生变化,而是通过规范的转移接续程序,在新的参保地得以延续和累积,确保职工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养老保险权益得到连续、完整的记录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