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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4/6/18 7:20:16 回复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访问量:296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本法第 40 条、41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 39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