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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工资福利 访问量:612
不定时工作制下员工的年假和休假安排规定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不定时工作制不在排除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内。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与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不冲突,其并没有排除在享受年休假主体之外,劳动者只要符合休假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安排年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