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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4/6/22 10:29:45 回复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访问量:356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劳务报酬不一定都是工资,还有一类叫劳务费。如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用工,所付劳动报酬就是典型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