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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4/6/25 9:50:25 回复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访问量:259
要求无偿工作24个小时,根据《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定义,如果这种要求违背了劳动者的自我意志,并且是以惩罚相威胁的方式进行的,则可以构成强迫劳动。
同时,根据“自愿”无偿加班本质上是强制加班的观点,以及强迫劳动的定义包括使用限制、剥夺人身自由或以精神胁迫等方式迫使劳动者进行劳动,可以推断,如果无偿工作24个小时是在没有合理补偿或休息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那么这可能构成强迫劳动。
因此,要求无偿工作24个小时在特定条件下,如缺乏自愿性、存在惩罚威胁等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强迫劳动的。